2008年11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子金店行抢 被抓拿出“借条”
许勋磊

  一名年轻女子在金店抢夺金项链后被抓,却称不是抢,而是借。11月11日,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民警碰到这奇怪一幕。
  当日中午,柳市新市中街,几名金店女店员冲出店门大喊“有人抢项链!”顿时,不少人追上去,在200米外将那抢项链的女子拿下。
  民警赶到后,抢项链的女子却义正辞严:我是来借的,不是抢,干嘛抓我!我还打了欠条呢。民警带她到现场时,该女子还不停问服务员:我打的那张借条呢?有没有看到!服务员说:只看到你抢项链,哪来的借条。该女子左找右找,最后从自己包里掏出一张“借条”,大叹:看我粗心,连借条都忘了给。
  “借条”上写道:今借价值万元的金项链急用,我是很讲信用的……改日2-10倍奉还!   陈琳×月×日
  在她包里,民警还找到另外几张类似的“借条”。据查,该女子姓林,现年25岁,乐清白石镇人,因最近没钱用,又没找工作,于是到金店假买真抢。
  目前,林某因涉嫌抢夺被警方刑拘。